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,以及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的编排情况,我校决定,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5日至4月7日(共计3天),4月5日(第五周周五)的课程顺延。